會議結束后,林毅回到辦公室后,看了一眼城建局匯報的統計,目前有七家央企施工企業和一家東南省國企施工企業,參與寧海市的工程建設。
林毅先后給這八家單位的負責人打了電話。
八家單位的負責人,很干脆地答應了林毅提出的兩個要求。
第一,八家央國企馬上復工,繼續墊資施工,保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,堅決杜絕因為此問題影響寧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。
第二,八家央國企給工程管理單位的履約保函,換成履約保證金,并且確保履約保證金在明天下班之前繳納完畢。
八家央國企負責人這么痛快答應林毅的要求,無條件配合寧海市工程建設項目,只因林毅的一個許諾:中紀委調查組對寧海市貪腐案,調查只涉及到政府層面,央國企的問題自行調查處理!
林毅的這個承諾,等于將懸在八家央國企頭頂的利劍拿掉了,企業負責人不必再擔心官帽子的問題了,怎么可能不配合林毅的工作?
別說是打錢,讓他們叫爹都沒問題!
當然,如果換成其他人,他們是絕對不相信這個承諾的,哪怕是市委書記喬輝煌,乃至分管建設的副省長都不行!
一方面,他們知道,寧海反腐案是林毅掀起的,中紀委調查組是林毅引來的。
另一方面,林毅曾在中紀委工作過,加入過中央巡視組,跟中紀委的關系非同一般。
更為重要的是,他們在魏海峰案爆發后,都打聽到了林毅的背景。
鑒于以上三個原因,林毅在這件事情上說句話,可能比省委書記和省長說話都好使!
當然,林毅敢許下這樣的承諾,主要因為“居間費”是工程建設領域不可避免的共性問題,主要責任在工程管理單位——施工單位不這么做的話,根本爭取不到項目!
而且,中紀委調查組也不想調查八家央國企,否則牽扯面就太廣了,短期內不可能結束調查,而且會得罪一大批人,很難給上面交差。
而按照林毅的提議處理,“皆大歡喜”。
這也是林毅在如何平衡反腐倡廉和經濟建設工作上,做出的第一個選擇,先解決主要矛盾。
為了讓林毅能夠感受到誠意,八家央國企連夜召開了專題會議,做了部署,要求各分公司和項目部,明天必須完成林毅交辦的任務。
當然,他們在會上沒有說明這是林毅和寧海市政府提出的要求,而是以公司下達的任務,要求下面公司和項目部抓好落實。
第二天,下午四點。
市城建局局長程安,再次來到了林毅的辦公室。
“林書記,截至目前,八家央國企參與的工程項目全部復工了,而且所有項目的履約保函換成了履約保證金,履約保證金都陸續到賬了。我聯系市交通局和城投公司統計了一下,到賬資金總共有四十八億!”程安在匯報的時候,語氣很激動。
有了這四十八億資金,全市所有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!
激動之余,程安也對林毅充滿了敬仰。
雖然他不知道,林毅是怎么做的,但在他看來,林毅只用一天時間,便做到了這些事情,完全可以用“神跡”來形容!
“程局長,既然資金到賬了,那就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問題。你和交通局、城投公司的負責同志協商,一起完成這項工作。要求三個單位的分管領導親自負責,相關科室嚴格落實,項目工程師全程盯控,確保資金到農民工手里,并且讓各施工單位出具收到和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證明,加蓋公章?!绷忠阕龀鲋甘?,涉及到了具體細節。
“是,林書記!”
程安領命,心中對林毅的敬仰又多了一分。
因為,林毅剛才簡單的一句工作指示,表明林毅對工程項目建設的環節非常熟悉。
事實的確如此。
林毅在清河縣擔任常務副縣長期間,主導了清河縣工業園區的建設,親自給工程項目把關,還處理了當時的清河縣建委主任,并且將發改委副主任和分管建設副省長的女婿送去踩縫紉機,能不了解工程建設里面的彎彎道道嗎?
林書記牛??!
與此同時,八家央國企參與工程項目復工,履約保函換成履約保證金,并且到賬的消息,也在寧海市官場傳開了,干部們對此驚嘆不已。